一是改进施工作业技术。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二是合理使用施工机械。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的施工活动,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旋挖机、搅拌机、电锯、砂轮机等)要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并设置绿化防护带或采取封闭以及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三是有效控制人为噪声。提倡文明施工,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严禁鸣笛,装卸建筑材料做到轻搬、轻放,严禁乱抛、丢建筑材料。
四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
五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工地动态管理,加大检查频率,对施工噪音污染控制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严管重罚,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个人执业资格、诚信评价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共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12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