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县政府副县长陈宏波率县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查督办组、举报投诉受理组,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县的4件涉锰群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办。
接到督察组交办件,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组建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涉锰企业调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锰环境问题。
陈宏波一行先后到天源锰矿、兴鑫锰矿、九鑫锰矿、武陵锰业实地查看企业污染整治情况,听取相关单位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对群众信访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交办。
陈宏波要求,要严肃认真对待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积极主动的工作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要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持续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回潮反弹,确保整改质量经得起检验;企业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改造升级环保设施,加强厂区及其周边的生态保护,处理好厂群矛盾纠纷问题;各相关部门、属地乡镇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问题整改中遇到的难题,切实抓好各类环境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