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秀山县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秀山县高田镇高东村中岭3组兴鑫锰矿和天雄矿业修建在余家沟河床上的尾矿对河流造成污染,采矿放炮导致农田和房屋塌陷”投诉件,秀山县高度重视,多部门协作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由膏田镇政府牵头并成立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应急局就交办案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调查问题。调查小组各部门根据职责庚即实地进行了调查走访,分别对尾矿库、矿区周边流域水质、矿区周边房屋、农田塌陷区域等进行了勘查及检测。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企业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学习,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染污物稳定达标排放。县级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加强企业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