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统一全市城乡失业保险政策,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项政策的实施,标志着重庆市失业保险政策迈入城乡一体化时代。
按照该文件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县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与城镇职工按相同条件及程序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待遇、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
(通讯员 袁铭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