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记者从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48次(扩大)会议上获知,2018年截止3月31日,城区空气优良天数77天(优良率85.6%),不合格天数13天(其中:轻度污染11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1天,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PM2.5平均浓度为52ug/L(考核要求为37ug/L);国控酉水河里耶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市控龙潭河妙泉入口断面、溶溪河溪口断面1月、3月达到地表水Ⅲ标准,2月均为地表水IV类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其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区功能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稳定达标;全县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正常。
针对空气质量和溶溪河水环境质量等问题,我县下一步将强力推进中央、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加大城区空气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开展溶溪河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切实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记者 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