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餐饮服务单位:
近期,餐饮场所违规消杀、违规使用药剂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为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因有害生物防制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现就餐饮服务场所有害生物防制规范操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经营者是本单位有害生物防制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有害生物隐患排查纳入“日管控”清单内容,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应尽快将其杀灭,并查找和消除其来源途径。
二、全面配齐“三防”设施
虫害防控以物理阻隔为首要手段,及时封堵墙面、地面及各类管线穿墙孔洞;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电击式灭蝇灯不得设在食品加工、备餐、贮存区域上方;通风排气口加装不少于16目的防虫筛网;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小于10mm;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底部离地距离少于2cm,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cm。注意: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禁止投放任何杀鼠药剂。
三、做好日常卫生清洁
坚持做好餐饮场所内外卫生清洁,及时清理食品处理区内餐厨废弃物。定期清洁食品处理区设施、设备,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定期清洁就餐区的空调、排风扇等设施或物品,保持空调、排风扇洁净。定时清洁卫生间的设施、设备,保持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严防有害生物滋生。
四、规范第三方消杀外包管理
委托第三方消杀的,要核验服务机构相关资质,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义务。每次开展消杀前,要核验卫生杀虫剂产品信息、使用范围;消杀作业全程要安排专人现场监督,督促消杀人员严格根据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使用剂量和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要建立有害生物消杀管理台账,详实记录消杀日期、消杀区域、药剂名称、作业单位及人员等信息,做到过程可追溯、有据可查。
各餐饮单位要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补齐“三防”设施短板,做好日常卫生清洁,规范消杀作业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持续加大餐饮服务场所有害生物防制全流程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规消杀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