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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守底线 重拳整治护食安——秀山县公布5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例
编辑:姚庭
来源:秀山网
发布时间:2026/8/6 16: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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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网讯 2026年,全国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以来,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县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精准排查、从严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强化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治、警示行业,推动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现公布首批5起网络餐饮典型案例。

案例一:秀山县夜不归烧烤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案情速览:2026年5月27日,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发现,秀山县夜不归烧烤店制售的小龙虾使用一种散装无标签标识龙虾清洗粉浸泡清洗。经核查,当事人使用的龙虾清洗粉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处理结果: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食品原料、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秀山县榕焰记餐饮店经营销售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案

案情速览:2026年3月30日,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发现,秀山县榕焰记餐饮店经营销售的猪肉存在明显感官性状异常。经核查,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行食品贮存,致使经营销售的猪肉感官性状异常。

处理结果: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食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秀山县刘与李包子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案

案情速览:2026年5月19日,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员举报,依法对秀山县刘与李包子店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当事人违规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的海天酱油老抽豉油作为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餐饮食品,且无法提供该批次酱油原料对应的供应商主体资质证明、进货票据等溯源资料,未履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义务。

处理结果: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给予警告、没收涉案过期食品原料、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秀山县精卤酱三店卤肉餐饮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速览:2026年5月19日,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发现,秀山县精卤酱三店卤肉餐饮店在门头标示有“现卤现捞0添加”宣传用语。经核查,当事人存在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处理结果: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秀山县大雷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案情速览:2026年4月29日,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发现,秀山县大雷餐饮店内共有4名员工,均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经核查,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

处理结果: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网络餐饮绝非法外之地,各经营主体要严格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经营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广大群众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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