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昆明广播电视台记者为帮市民维权开展正当采访,却遭施工方人员辱骂推搡、损毁设备,最终致记者轻微伤——这起发生在8月18日的事件,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粗暴践踏,更触碰了新闻采访权的法治底线,所幸警方迅速处置、记协积极介入,让正义未缺席,也为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敲响了警钟。
记者的正当采访权,从不是个人“特权”,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当昆明市民吉先生因装修工期拖延求助无门时,记者的实地采访是回应群众诉求的“桥梁”;当施工方以“摔机器”“滚出去”等嚣张言行阻挠报道时,他们损毁的不只是一台摄像机、伤害的不只是一名记者,更是公众的知情权、社会的监督权。装修纠纷背后可能隐藏的企业责任缺失,本可通过新闻报道推动问题解决,而施工方的暴力阻挠,本质上是试图用蛮横掩盖问题、用对抗逃避责任,这种行为若不及时制止,不仅会让市民维权之路更难,更会让社会监督的“眼睛”蒙尘。
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彰显了法治对正当权益的守护力度。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者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涉事公司承担医疗、赔偿等费用,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一时间介入维权、慰问记者——这一系列举措,既是对受伤记者的慰藉,更是对“阻挠采访者”的明确警示:新闻采访不是“软柿子”,侵犯记者人身安全、破坏采访秩序,必然要付出法律代价。这种“零容忍”的态度,让新闻工作者感受到制度的支撑,也让公众看到“正义从不迟到”的底气。
但更需清醒的是,“事后追责”远不如“事前防范”。此次事件虽已妥善处理,但如何防止类似“威胁记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再次发生,仍需多方发力。对企业而言,要摒弃“问题掩盖就等于没发生”的错误思维,明白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新闻采访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法治社会容不下“我就是这么牛X”的蛮横;对相关部门而言,除了事后依法严惩,还可通过普法宣传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阻挠采访的后果”,从源头减少违法冲动;对新闻机构和记协而言,要持续完善记者安全保障机制,让记者在开展监督报道时“有底气、有后盾”,不必担心“流汗又流血”。
新闻工作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望者”,他们的镜头对准民生痛点、笔锋指向社会问题,最终目的是推动矛盾化解、促进社会进步。守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就是守护每一个普通人的维权通道,就是守护社会运行的公平正义底线。此次昆明事件的处理,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更是一份郑重的承诺:任何试图践踏记者正当采访权的行为,都将被法治的力量击退;任何为群众发声、为正义奔走的新闻工作者,都不会被孤立无援。唯有全社会共同守护这份“公权”,才能让新闻采访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让每一个求助的声音都能被听见、每一个不公的现象都能被纠正。
(彭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