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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明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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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 16: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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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群众祭扫、踏青、家庭聚餐等活动增多,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县市场监管局特此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强安全意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共度平安、文明、健康的清明假期。

一、消费者饮食安全注意事项

(一)谨慎选购祭祀食品

选购祭祀用的糕点、水果、酒水、熟食等食品时,务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超市、商铺、农贸市场,切勿购买路边无照摊贩销售的“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及来源不明的食品。购买时仔细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是否清晰完整,重点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配料表等关键信息,拒绝购买感官异常、霉变、异味的食品,同时妥善保管好购物凭证,以便后续维权。

(二)科学采购节日食材

踏青出游、家庭聚餐采购食材时,优先选择新鲜、应季的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购买肉类及肉制品时,查看是否具有检疫合格证明;选购水产品,观察其活力、外观,避免购买死亡的甲鱼、贝类等高危水产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要查看售卖场所防尘、防蝇、冷藏设施是否完备,尽量选择冷链保存的熟食制品,按需购买,避免过量囤积导致食材变质。

(三)规范加工烹饪食物

家庭烹饪食物要严格遵守生熟分开原则,生肉、生菜与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刀具、砧板等厨具,防止交叉污染。食材务必清洗干净,肉类、蛋类、水产品等要彻底煮熟煮透,避免食用生冷、半生不熟的食物。剩余饭菜及时冷藏保存,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需彻底加热,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切勿食用。踏青野外就餐时,不采摘、不食用野生蘑菇、野果、野菜,谨防误食有毒植物引发食物中毒。

(四)理性选择餐饮服务

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优先查看店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远离无证无照餐饮店铺。点餐时适量点餐,杜绝餐饮浪费,优先选择热食,少吃凉菜、生食类食品。网络订餐下单后及时取餐,收到餐食后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食物是否变质,不食用感官异常的外卖食品。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要求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要严把原料采购关,做好进货查验记录,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及原料,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2.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定期清理库存,防止食品霉变、过期、污染;熟食卤味、冷藏冷冻食品严格按照温控要求储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餐饮服务单位要强化后厨卫生管理,做好餐具、厨具清洗消毒,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做好通风、消杀工作。

4.严禁利用清明节进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食品安全应急与维权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或遇到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就医治疗,并保留好剩余食品、购物票据、病历等相关证据,立即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县市场监管局将在节日期间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重点针对祭祀食品、农贸市场、餐饮门店、景区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巡查,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全县人民清明节期间饮食安全。

最后,倡导文明祭扫、绿色清明,摒弃铺张浪费、迷信祭祀的陋习,树立健康文明的节日新风,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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