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网讯 近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已在重庆市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申请将原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重庆市继续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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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时,若缴存人本人办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所属办事处(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若是单位经办人代办,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前往所属办事处(分中心)为职工集中办理。
线上办理时,职工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登录后,选择【转移接续】,按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我已阅读,同意授权】即可完成申请。
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重庆的具体事项,缴存人可拨打023-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