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洪安镇九龙坡农民新村开发招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推进洪安AAAAA级景区建设,做好景区建设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根据秀山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洪安镇边城居委会九龙坡组开发建设农民新村。该项目位于洪安镇边城居委会九龙坡组(镇政府旁)规划面积150亩,平整农民建房宅基地305个,73200平方米,农贸市场2000平方米,街道1.7公里。总投资约1600万元。
二、项目开发标准及工期要求
(一)按农民新村规划要求进行开发。
(二)工程工期为6个月。
三、投资建设模式及各方工作职责
(一)按新农村建设模式开发。
(二)企业负责农民新村征地、拆迁、建设等各项费用。
(三)平整出的宅基地用于安置洪安景区建设征地建设拆迁户,征地拆迁户按开发成本价向企业购买。
(四)洪安镇政府及相关单位主导征地拆迁工作。
四、项目开发企业相关要求
(一)企业必须具备国家工程项目开发相关资质要求。
(二)企业在工程进场前,向洪安镇政府预付土地征地费贰佰万元。
(三)九龙坡农民新村开发时间为6个月。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4月18日
(二)报名要求:
1.开发商必须提供企业(公司)的相关材料,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费10000元
六、评选时间及方式
(一)评选时间:2011年4月19日
(二)评选方式:由洪安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开发商的资金实力、开发成本等内容,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综合评选出开发企业。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开发企业与洪安镇人民政府共同协商解决。
联系人:付显杨(13594935811)、陈飞(18996982665)
联系电话:023-76629008
秀山县洪安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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